杭州瑞普晨创科技有限公司申请II类会议
发布时间:2024-03-25 07:38 来源:证券之星 阅读量:5773
根据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,沟通交流会议分为Ⅰ类、Ⅱ类和Ⅲ类会议,就关键阶段重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。Ⅱ类会议一般安排在申请后60日内召开,系指为药物在研发关键阶段而召开的会议,主要包括下列情形: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、药物Ⅱ期临床试验结束/Ⅲ期临床试验启动前会议、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前会议、风险评估和控制会议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医药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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