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计划打造一批高质量展会品牌
发布时间:2024-04-03 09:43 来源:新华网 阅读量:17806
辽宁省计划打造一批高质量展会品牌
提升会展业专业化、品牌化、市场化、国际化水平
4月2日,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,为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省商务厅制定了《辽宁品牌展会认定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我省将培育一批自主品牌展会,打造一批高质量展会品牌,进一步提升会展业专业化、品牌化、市场化、国际化水平,加快推动全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。
根据《办法》,“辽宁品牌展会”是指在辽宁省内专业展馆定期举办,围绕产品、技术、服务进行的展示、参观、洽谈、投资贸易和信息交流为主要目标的经济贸易展览会。同时,经认定的品牌展会,是指非政府主办的、完全是市场化运营的会展项目,展会应具有相当规模与较强的社会(或行业)影响力,对行业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,在国内各地巡回举办的流动展会不参与本次认定。
《办法》规定,辽宁品牌展会认定工作,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认定,认定的展会项目数量,原则上不超过100个。辽宁品牌展会认定分为5A、4A和3A三个等级。同一会展项目,只能参加其中一种类型的认定。同一企业在不同场地举办的同类展会项目,只能参加一次认定。其中,5A级品牌会展项目是指品质优良的展会活动,具有行业引导作用突出、口碑好、影响力强、规模大、办展历史悠久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。4A级品牌会展项目是指特色鲜明的展会活动,具有展会题材前沿创新、内容形式独特、办展模式与服务创新、跨界融合发展、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性等特点。3A级品牌会展项目是指发展空间大的展会活动,具有增长速度快、发展前景广阔、市场认可度较高、增长效果明显、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性等特点。
《办法》对于等级认定设置了相应的条件。比如,5A级品牌会展项目应具备条件为:认定年度内至少举办1届,且该项目在省内举办不少于5届。沈阳、大连两市申报的会展项目,近3届每届展览总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,且专业观众人数不少于1万人;省内其他城市申报的会展项目,近3届每届展览总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,且专业观众人数不少于5000人。有相关配套活动和品牌推广宣传活动举措。同时,我省还从展览规模、专业化程度、品牌建设、城市贡献度、信息化建设、创新模式等方面设置了可量化的综合评价指标,对参选展会进行打分。
《办法》还提到,被认定的展会享有相应权利和义务。比如,可在辽宁省会展业各有关推介活动、宣传材料中予以宣传;企业在品牌有效期内对外宣传时可冠名使用“辽宁品牌展会”称号;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享受国家、省、市等政府部门相关的扶持和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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